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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资讯     |      2023-11-29 17:32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5、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的业务计划,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255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销售扫地机器人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9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5万元(不含税)。

  2、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690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接受软件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50万元(不含税),接受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销售扫地机器人配件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采购产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4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IT信息服务、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4,500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空调、接受安装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铸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下属控股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缓解其流动资金需求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向相关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授权经营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威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华意巴塞罗那公司和华铸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风险可控。加西贝拉与公司在保证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财务资助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威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10月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公司核查和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自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稳健、业绩良好。

  本公司审阅了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10月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将有关指标与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对2023年度拟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预计并在额度内办理存等金融业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鉴于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经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协商,同意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每日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30 亿元,每日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未调整)。根据协议,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服务、票据贴现服务、担保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正式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本次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川长虹与长虹集团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当超过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金额(包括、 担保等);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本息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四川长虹与长虹集团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推动产业拓展,促进智能制造快速发展,贯彻落实公司“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红星公司”)所持2亿元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财产份额并完成同比例出资,参与由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金融机构及四川长虹或长虹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母基金。

  出让方宜宾红星公司是长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为长虹集团控制企业,同时基金的其他合伙人涉及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和(二)款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向具备业务资质的非关联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收入比重超过总收入的35%,出口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作为结算货币,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或实际汇率与记账货币汇率出现较大差异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年度交易总额为不超过10亿欧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欧元)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经营周转需要,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等二十家银行协商,就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共计46亿元,各银行授信情况分别如下: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项目、贸易融资等;

  2、向中国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3、向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4、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

  5、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7、向招商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2.5亿元(其中1亿元为票据池额度)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8、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10、向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等;

  11、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应收账款保理、内保外贷等;

  12、向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3、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4、向浙商银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5、向宁波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内保外贷、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

  16、向大华银行成都分行申请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信用证、内保外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7、向汇丰银行南昌分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信用证、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18、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19、向九江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

  20、向赣州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二、五、六、七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签署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对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主持,监事陈思远先生、周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经认线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及资信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未还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深度了解,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均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作出相应反担保,同时,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格兰博与孙公司湖南格兰博的担保,由参与经营的核心人员股东对担保额度进行共同担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利益。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价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铸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向相关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有效解决其低成本资金的需求问题。加西贝拉对威乐公司、公司对华意巴塞罗那公司、华铸公司经营情况深度了解,被资助方经营正常,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生过逾期未还事项。提供财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由于威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符合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截至报告出具日,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对2023年度拟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预计并在额度内办理存等金融业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已针对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事项,制定了专门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保障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暂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金额是以公司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基础,并结合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金融业务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2亿元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并完成同比例出资,参与由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金融机构及四川长虹或长虹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母基金,是根据经营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高效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升投资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的,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12日,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虹华意”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239 万元(其中人民币 76,000 万元,欧元 3,000 万元,欧元按 2022 年 11 月30 日汇率 7.4129 折算人民币 22,23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荆州”)提供担保额度23,000万元,为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欧元,为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兰博”)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为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格兰博”)提供担保额度1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为其子公司浙江加西贝拉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为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威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该议案内涉及的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荆州、华意巴塞罗那、湖南格兰博及威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对华意巴塞罗那的担保系由公司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为华意巴塞罗那在境外或离岸银行申请或授信业务提供,业务由公司向国内相关银行发起受益人为境外或离岸银行的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授信业务由公司向国内外汇管理局发起受益人为境外或离岸银行的内保外贷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确定。公司对华意荆州的担保系由公司与荆州授信合作银行签定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授信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华意荆州在生产经营和扩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因此2023年需增加担保额度。湖南格兰博加强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减少资金需求,因此2023年降低担保额度。格兰博生产规模扩大与新项目引进,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增加,因此2023年需增加担保额度。威乐因扩大生产经营与投入技改,资金需求增加,因此2023年需增加担保额度。

  经营范围为:无氟冰箱压缩机及其相关产品和小型家用电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研究和发展新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2,425万元,负债总额71,444万元(其中银行总额1,0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952万元),净资产20,9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30%;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1,860万元,利润总额2,347万元,实现净利润2,274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78,621万元,负债总额 54,062万元(其中无银行,流动负债总额: 53,518万元),净资产 24,5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76%;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03,891万元,利润总额4,123万元,实现净利润3,643万元。(未经审计)

  长虹华意持有该公司83.12%股权,全资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持有该公司14.63%股权,自然人王立津持有1.125%股权,张昌祥持有1.125%股权。

  华意巴塞罗那是公司2012年收购西班牙 Cubigel 公司业务和资产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8日,主营业务为商用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573万元,负债总额22,977万元(其中银行总额13,7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977万元),净资产2,5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8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994万元,利润总额304万元,实现净利润35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457万元,负债总额26,94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20,8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946万元),净资产1,5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69%;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8,002万元,利润总额-1,058万元,实现净利润-1,058万元。(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机器人,电子硬件产品及软件;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电源产品、超级电容、灯具、储能产品、电子产品及相关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配件、塑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贸易(危险品除外);信息技术服务;二类医疗器械(额温枪、体温监测仪器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类医疗器械(口罩)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9,419万元,负债总额23,948万元(其中银行总额3,6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992万元),净资产35,4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30%;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2,893万元,利润总额1,162万元,实现净利润1,30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043万元,负债总额24,82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6,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045万元),净资产35,2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35%;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6,696万元,利润总额-465万元,实现净利润-255万元。(未经审计)

  长虹华意持有格兰博股份7,812万股,占格兰博总股本的比例为55.75%;深圳格兰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925万股,占格兰博总股本的比例为13.74%;郴州博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0万股,占格兰博总股本的比例为3.43%;深圳市问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80万股,占格兰博总股本的比例为2.14%;深圳前海睿石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0万股,占格兰博总股本的比例为1.43%;任颂柳等12位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3,055万股,占格兰博总股本的比例为23.52%。

  经营范围为:研发开发、生产、推广、销售机器人及空气清净机、空气加湿机、紫外光杀菌机、天线等家用、工用产品及配件;灯具、储能产品、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产品及相关材料的技术开发和产品销售;塑胶、电子元器件、模具的开发生产和制造(危险品除外);以及为上述产品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开发、生产、销售电源产品、灯具;化工原料销售(危险品除外);信息技术服务;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二类医疗器械(额温枪、体温检测仪器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439万元,负债总额31,14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1,8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453万元),净资产12,2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70%;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812万元,利润总额-1,137万元,实现净利润-79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967万元,负债总额29,48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605万元),净资产11,4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88%;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2,824万元,利润总额-1062,万元,实现净利润-812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格兰博55.75%的股份,格兰博持有湖南格兰博100%的股权,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经营范围为:科技中介服务;工业项目技改承包;电工机械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通用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维护;压缩机及其附件的销售及维护;成年人的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不含专利);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公共安全检测服务;计量服务;认证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74万元,负债总额831万元(其中无银行,流动负债总额786万元),净资产2,0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9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006万元,利润总额359万元,实现净利润33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94万元,负债总额1,385万元(其中无银行,流动负债总额:1,375万元),净资产2,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81%;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4,372万元,利润总额275万元,实现净利润267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加西贝拉持有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510万股,占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徐耀法等14位自然人持有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490万股,占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

  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空调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36万元,负债总额17,329万元(其中银行总额7,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932万元),净资产-5,193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142.79%;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943万元,利润总额-358万元,实现净利润-1,82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222万元,负债总额23,073万元(其中银行总额5,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701万元),净资产-4,8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62%;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1,735万元,利润总额342万元,实现净利润342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本公司持有加西贝拉53.78%的股份,加西贝拉持有威乐公司75%的股权,卢辉等13位自然人持有公司25%的股权。

  上述担保是公司和加西贝拉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均为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各担保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子公司华意荆州、华意巴塞罗那、格兰博、湖南格兰博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为其子公司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威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方案中被担保人经营正常,被担保人的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公司或加西贝拉推荐,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控制担保风险。被担保人均签署《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对担保方为其提供的担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上述被担保人所提供的反担保具有实际担保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持股比例详见本公告之“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格兰博与其全资子公司湖南格兰博的担保,由参与经营的核心人员股东对担保额度进行共同担保。

  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与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未具体参与公司实际经营,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人的经营管理团队均为公司或加西贝拉推荐,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深度了解,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被担保对象华意荆州、华意巴塞罗那、格兰博、湖南格兰博、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威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对本公司或加西贝拉向其提供的担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包括:基于担保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该反担保承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风险。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及资信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未还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深度了解,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均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作出相应反担保,同时,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格兰博与孙公司湖南格兰博的担保,由参与经营的核心人员股东对担保额度进行共同担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利益。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98,239 万元(其中人民币 76,000 万元,欧元 3,000 万元,欧元按 2022 年 11 月30 日汇率 7.4129 折算人民币 22,239元),占本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0%。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为83,239万元(其中人民币61,000万元,欧元3000万元,欧元按2022年11月30日汇率 7.4129折算人民币22,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4%。截至目前担保余额56,453万元(其中人民币 37,000 万元, 欧元2,556.4万按2022年11月30日汇率 7.4129折算人民币18,950万元;美元70万按2022年11月30日汇率7.1769 折算人民币50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4%,其中:本公司为华意荆州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为华意巴塞罗那担保余额 2,556.4万欧元、70万美元,为格兰博担保余额为14,000 万元,为湖南格兰博担保余额为12,500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为其子公司加西贝拉科技服务公司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威乐公司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

  1、以上预计的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担保以实际金额为准。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3年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255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690万元(不含税),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4,500万元(不含税)。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及材料配件、工程设备、备件、压缩空气等;采购软件服务、物流业务、后勤管理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提供后勤管理等服务。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9,445万元(不含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前述单位累计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4,671万元(不含税)。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为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或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255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销售扫地机器人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9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5万元(不含税)。

  2、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690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接受软件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50万元(不含税),接受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销售扫地机器人配件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采购产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4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IT信息服务、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4,500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空调、接受安装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四川长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长虹美菱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000521,B股证券代码:200521)

  经营范围:制冷电器、空调器、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用具、家装、卫浴、灯具、日用电器、电脑数控注塑机、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包装品及装饰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进口业务,百货销售,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智能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冷链运输车、冷藏冷冻车的销售服务,冷链保温箱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冷库、商用冷冻冷藏展示柜、商用冷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关联关系:长虹美菱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23年公司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空调、接受安装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商业AG九游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洗车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充电桩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87,06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114万元。2022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3,043万元,净利润-1,17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爱创科技为长虹集团控股子公司,长虹华意为长虹集团间接控股公司,两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同时杨秀彪担任爱创科技和长虹华意董事长,爱创科技与长虹华意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爱创科技拥有较完善的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设备及自动控制技术,制造能力、研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较强,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零部件及产品加工要求;爱创科技于2017年成立,经营情况较好,业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较强,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能够遵守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2023年预计向爱创科技采购变频板、、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爱创科技销售保护器等原材料配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

  关联关系: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23.22%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第一大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长虹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第一大股东,且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公司监事会认为长虹集团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2023年预计向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扫地机器人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预计向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90万元,预计接受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5万元。

  四川长虹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839,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商务代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持有本公司212,994,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为知名家电供应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认为该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023年公司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产品、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4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清洁机器人及配件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信息服务、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显示器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截至2022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84,21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893万元。2022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5,093万元,净利润1,32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虹信软件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虹信软件在信息软件系统服务已有多年合作关系,公司认为该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023年公司预计向虹信软件采购产品、接受软件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5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证券简称:长虹民生,证券代码:836237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关联关系:民生物流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民生物流在物流运输方面已有多年合作关系,公司认为该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023年公司预计接受民生物流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00万元(不含税)。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及材料配件、工程设备、备件、压缩空气等;采购软件服务、物流业务、后勤管理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提供后勤管理等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关联方就具体的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方式、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通过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与劳务,借助关联方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降低成本,拓展市场,提升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运行。通过关联方购买提供的物流服务、商品等服务,有利于降低本公司的运输成本、管理费用、生产成本,有效增强管理效率。

  2、本公司生产的压缩机是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的重要部件,长虹美菱作为国内主要的冰箱、冰柜供应商,基于性能、匹配、价格、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近年来采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压缩机,关联交易符合各方互惠互利的原则。长虹美菱是国内知名家电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格兰博利用长虹美菱的销售渠道销售清洁机器人,有利于业务拓展。长虹美菱的全子资公司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本部相邻,公司现有的空压设备与后勤设施在满足公司自有需求外尚有余地,因此,向江西美菱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应后勤与压缩空气等服务可以有效地利用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

  3、民生物流主营物流运输,公司从服务、成本、管理等方面考虑,选择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产品运输等物流服务,多年来公司与民生物流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

  4、爱创科技拥有较完善的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设备及自动控制技术,制造能力、研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较强,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零部件及产品加工要求。

  5、虹信软件在信息系统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技术和团队,对公司加快数字化信息建设能够提供帮助,多年来公司与虹信软件在财务管理系统、技术信息系统已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由于长期合作,和对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根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合理的,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及2023年度的计划,该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方式无法有效解决低成本资金的需求问题。为支持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控股子公司威乐公司的发展,同意加西贝拉继续向威乐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委托,委托期限为一年。

  为推动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公司”)业务重组计划实施后逐步向好态势,稳定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融资渠道,搭建公司与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跨境对外委托通道,同意继续为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跨境委托不超过1,500万欧元,委托方式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中对外委托,委托期限为一年。

  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铸公司”)为新设公司,目前暂未盈利,银行授信额度还在陆续建立中。为有效控制融资成本,减少担保资源占用,避免华铸公司动产抵押,同意为华铸公司意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委托,委托期限为一年。

  由于威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空调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36万元,负债总额17,329万元(其中银行总额7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932万元),净资产-5,1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2.79%;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943万元,利润总额-358万元,实现净利润-1,82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222万元,负债总额23,073万元(其中银行总额5,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701万元),净资产-4,8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62%;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1,735万元,利润总额342万元,实现净利润342万元。(未经审计)

  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是公司2012年收购西班牙 Cubigel 业务和资产设立的全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8日,主营业务为商用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573万元,负债总额22,977万元(其中银行总额13,7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977万元),净资产2,5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8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994万元,利润总额304万元,实现净利润35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457万元,负债总额26,94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20,8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946万元),净资产1,5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69%;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8,002万元,利润总额-1058万元,实现净利润-1058万元。(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