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家电维修准则今起实施8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首部规章《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法》从法规上明确了牵头部门,使今后针对家电维修开展整顿有法可依。
《办法》规定,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家电维修经营者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办法》同时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不得有: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近日,市民张先生家的电冰箱制冷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购买时间比较长,找不到售后,张先生尝试拨打楼道内的“小广告”电话联系维修。“来的倒是挺快,可是他只看了看,就跟我们说维修需要800元。”张先生说,见他们面露难色,维修人员提议让张先生把冰箱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他。张先生没舍得卖。“后来,我想办法找到了售后电线块钱就修好了。”
市民李女士说起家电维修就满肚子委屈,勤俭持家的她不舍的购买新家电,只要修修能用,一定不会买新的。“前几天我家电视不出声音了,我打电话找人来修。换了一个小电阻,就跟我们要了100元。我和他还价,他居然说‘现在,开个盖就得50元’。”
家住桥东区的齐先生,为家电维修的事情“很闹心”。不久前,齐先生家的空调坏了,他翻箱倒柜找出一张2001年空调的保修电话卡,联系之后,很快就有一位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清洗机身、更换零件等,共收费1000多元,其中包括50元上门费。没过多久,空调又不运转了。再打那个维修电话,不是没人接听就是长时间占线指挥中心进行了投诉。经查,齐先生拨打的号码已被原公司废弃多年,并被盗用,他遇到了“山寨修理队”。该品牌维修电线日下午,在走访我市多家家电维修店中,发些部分店内有不悬挂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的现象。通过询问,记者了解到,各项服务的价格有明显差别,以给空调加冷媒为例,报价从120元到200元不等。关于维修后的质保期限,多数商家都避而不答,只强调自己零部件的高质量。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即将实施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时,多数工作人员一脸茫然。
据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统计,2011年至今年6月底,我市12315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94件,其中电视76件,冰箱92件,空调26件。对能确认维修人员具有以次充好等作弊行为的,工商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和有关产品相关规定,责令家电维修经营者退还作弊部分款项、延长质保时间等。同时发现家电维修经营者属无证经营的,按照无证经营进一步处罚。
12315指挥中心主任赵海山介绍,由受理投诉的情况看,家电维修乱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零部件价格没有明示,或夸大故障,抬高维修费用,维修完毕后出现价格争议;家庭式维修作坊,无证经营;维修时使用旧家电拆卸下来的部件,导致该零部件使用寿命短;不开具正规;重复收费或乱收费等。
赵海山提醒广大消费者,家电维修时一定要联系正规维修门店维修人员,切勿图一时方便,找无证人员进行维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